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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观察

蚌埠涉企行政检查试点“白名单”管理

By 编剧部  |  06 8 月, 2026  |  Leave a comment


记者10月29日从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的信用赋能企业发展发布会获悉,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管系统实施涉企行政检查“白名单”管理试点工作,通过“白名单”管理制度推动管理模式从“管主体,管行业”向“管风险,管信用”转变,营造公平公正、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。

据了解,今年,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监管系统涉企行政检查“白名单”管理制度试点工作,按照“边试点边推广”的思路推进,首批在“2行业4区”进行试点。“2行业”即智能传感和新型显示两个重点行业的研发、生产企业,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;“4区”,则是在龙子湖区、禹会区、高新区、经开区4个产业集聚度高、企业基础好的区域开展,确保监管资源集中发力。

记者现场了解到,企业被纳入“白名单”,需要同时满足四项条件:属于试点范围,且近三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、环境等事故;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“信用安徽”平台无行政处罚、无经营异常名录、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记录,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;市场监管部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非高风险和非较高风险;按时依法缴纳税费,积极履行年报公示、信息公示等责任。

“白名单”认定每年开展一次,通过县区推荐,企业承诺,名单核定,动态管理四个程序进行。在监管机制上,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创新推出三项举措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。以非现场监管为主,编制了“无事不扰”的检查清单;推行部门联合检查,建立“白名单”企业名录库;实施触发式监管,仅在收到投诉举报、转办交办、数据监测发现风险或企业申请时启动检查,对轻微违法行为,优先采取行政指导、提醒、约谈警示等柔性执法方式,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,减少检查的次数。

蚌埠市市场监管局王亦众副局长介绍,本次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管理试点工作,明确了白名单的认定条件、程序与监管机制,最大程度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,助力企业安心经营。

记者 李勇  通讯员 葛欣亚 高翠侠 潘芷灵

编辑 王翠